我承认我确实有些舔狗,但我可笑的认为那是专一的体现。我和余晚晚认识八年,恋爱了八年。可以说,我把一整颗心都给了她。高中结束,我和家里人吵架,他们让我去国外学习金融,以后继承家业。我讨厌学习,讨厌一切束缚我的东西,连带着被我爸妈拴在我身边的姜眠都有些爱搭不理。为了反抗他们,我自己填报了一所离家远,普通的本科学校。没人知道我是顾家的小少爷。是余晚晚主动追求的我,她是艺术学院的校花,很多人心中的女神。除了姜眠没接触过其他女孩的我,不知不觉慢慢被她吸引。她很漂亮,明媚,热烈,是我没见过的样子。一开始我还能带她去吃西餐,出入一些上流场所。没过多久,老头停了我所有的卡,逼我回家。一向顽劣我的怎么可能妥协,开始凭借自己的力量赚一些钱。谁能想到,最...